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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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31 轉知訊息 勞動部「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 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修正草案公告1份。

主旨:「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5條及第2條附表1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2593號公告預告(如附件),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送本部,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