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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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1 轉知訊息 勞動部公告: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之檢驗機構,檢查項目為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及尿中汞,期間自109年5月5日至109
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55
勞職授字第1090201825

主  旨: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及「尿中汞」之檢驗機構,期間自中華民國10955日至1091231日止。

依  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4項及「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機構指定及管理作業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及「尿中汞」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之檢驗機構。

二、本部109327日勞職授字第1090201204號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