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

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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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3 重要訊息 109年及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自即日起無需向衛福部申請展延,將予自動展延一年

 請各位會員注意!! 

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3日衛部醫字第1091660951號函文

(學會109年3月13日公告)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109年及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自即日起無需向本部申請展延,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將予自動展延1年。 

為使全體專科醫師專心投入防疫工作,關於109年及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無需向本部申請展延更新,惟得應於其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至之日起1年內向本部補行申請專科證書更新下次證書累積有效期限將由6年變為5年

因此,未於效期內提出申請者,將一律視為延展一年,請於限屆至之日起1年內完成積分累計並向學會提出換證申請。

 

檢附衛部醫字第1091660951號函文

以上

感謝您!!

秘書處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