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類別 標題 2020/2/26 轉知訊息 修正「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勞職授字第10902000132號 修正「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六點 部 長 許銘春 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六、(刪除) 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3414&log=detailLog 回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