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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6 | 轉知訊息 | 勞動部公告:指定「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之機構,檢查項目為血中鉛,期間自109年1月14日至111年12月8日 |
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 勞職授字第1090200008號 |
主 旨:指定「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檢驗之機構,期間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至111年12月8日止。 依 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4項及「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機構指定及管理作業要點」第6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