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類別 標題 2019/10/1 轉知訊息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08年10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令 中華民國108年9月27日 衛部保字第1081260371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部 長 陳時中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項目(請參見PDF)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83/ch08/type1/gov70/num29/Eg.htm 回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