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類別 標題 2019/7/15 轉知訊息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08年7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令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 衛部保字第1081260281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部 長 陳時中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項目(請參見PDF)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08583&log=detailLog 回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