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類別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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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31 | 轉知訊息 | 【機關徵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徵才機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師(一)級簡任技正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簡任第10職等
職系:衛生技術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08/01/18~108/02/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醫學院醫學系畢業。
二、具醫師證書及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證書。
三、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簡任第10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職業疾病調查與認定(含各檢查機構不明原因猝死、職災報告書意見之提供)。
二、未加保勞工職災生活津貼等補助事項審核。
三、勞工健康服務制度及職業病預防政策之規劃。
四、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聯絡E-Mail:weng@osh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電子檔併寄weng@osha.gov.tw):(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派令銓審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衛生技術職系師(一)級簡任技正」,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08年2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人事室收(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職災勞工保護組第一科
李彥鑫先生
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連絡電話:02-89956666分機8225
傳真號碼:02-89956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