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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 | 轉知訊息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月8日 健保醫字第1070032514號 |
主 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署於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召開之一百零六年度第四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臨時會會議決議。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hi.gov.tw)之「公告」網頁。 四、本次支付標準修正草案公告,因涉保險對象醫療服務權益,並為即時改善健保支付標準,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 (二)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40號 (三) 電話:(02)27065866轉3616 (四) 傳真:(02)27069043 (五) 電子郵件:A110995@nhi.gov.tw 署 長 李伯璋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